问题 | 没签合同房产证能加名字吗 |
释义 | 买房子没签合同可以填名字。因为房子的售卖合同还未正式签订,在签订的时候就需要填名字。购房合同订立后想增减名字的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在开发商同意的基础上办理更名手续,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是婚后加配偶名字,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 房产登记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为公民和法人,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申请人须填写申请书,并出示个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以及取得房屋产权的有关证明。 2、审查。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查验各项交验的文件,并通过内部档案调查和实地查丈来核实产权人是否属实,产权来源是否合法。 3、登记入册、颁发证书。登记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对该房产登记入册,建档,并对申请人颁发房屋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书。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 1、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 2、买卖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3、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4、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5、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