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五证合一具体是指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社会保险 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填写“五证”联合申请书,并准备齐相关材料提交商事登记部门,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 2、商事登记部门审核“五证”联合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商事登记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和办理结果共享至税务登记部门、代码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和 社保 部门。 3、审核流程全部通过后,商事主体申请人即可到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对外窗口一次领取“五证”。 4、档案的原件由商事登记部门保存,档案的影像共享给税务登记部门、代码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和社保部门,以此实现“档案共享”。 《 公司法 》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