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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宣告失踪后,失踪人对其财产的所有权是否消灭"
释义
    一、宣告失踪人的财产如何处理
    1、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或者没有代管人以及代管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失踪多久可以定义为失踪
    失踪24小时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立案。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4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宣告失踪不发生物权变动。法院为了保护失踪人的利益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利害关系人均可成为财产代管人。上述范围内的人成为财产代管人没有顺序限制。成为财产代管人,不代表可以随意处分失踪人的财产,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该内容由 黄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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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3: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