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中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条件是: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的变更、撤销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变更、撤销须由遗嘱人亲自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 一、遗赠订立后可以变更和撤销么 遗赠订立后是可以变更和撤销的,公民有权立遗嘱,同样也有权变更和撤销遗嘱,但变更撤销遗嘱应当按照原来订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其中,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申请,用其他方式不能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产公正能撤销吗 可以撤销的,但是公证遗嘱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可以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撤销。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三、公证遗赠的有效期限有多久? 公证遗嘱长期有效,除遗嘱人申请撤销或遗嘱内容有违法部分的,公证遗嘱不会失去法律效力。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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