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2)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二条 2.0.17工程延期: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长的时间。2.0.18工期延误: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施工期延长的时间。2.0.19工程临时延期批准: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出的临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2.0.20工程最终延期批准: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时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