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可以随便写吗? |
| 释义 | 注册公司时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写,工商局会验资的。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一、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吗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行改革,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即认缴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随便填。如果注册资金填太少,公司的经营能力会受质疑,影响业务开展。而且很多竞标项目,是要考核公司注册资金的,注册资金不达标,会直接影响竞标资格。如果注册资金太多呢,不仅公司承担法律风险过高,而且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时要交纳的印花税也相应较多,而且其它税目也很难规避。这样就增加了公司的成立成本。同时,一旦公司发生风险的时候,公司股东要承担补充出资者的责任。。 二、认缴了注册资本金可以不缴吗 新公司法将过去实施多年的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有些人认为认缴注册资本金不用缴或者要几十年以后再缴,于是在设立公司时认缴了金额巨大的注册资本金。一百、一千万、几个亿的公司屡见不鲜,其实这样做是有很大风险的。无论在哪种注册资本制度下,注册资本金始终是要实缴的。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及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股东或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或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或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以按实缴足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无法清偿该债务时,未足额出资的公司股东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公司被依法解散清算或申请破产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应马上补足注册资本金,即使发起人将股权对外转让给他人,出资义务也不能被免除。因此在设立公司在设立公司时,当事人认缴注册资本金要充分考虑风险,理性抉择。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三、非公司私营企业有公司章程吗 非公司私营企业没有公司章程。法人分为公司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公司法人要求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所以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非公司制企业,是指不受规定调整,目前仍然依法存续,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与公司的明显区别是注册资本的不同,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已于2014年从实缴制修改为认缴制,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是3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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