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正常情况下借款人写借条,债务人付款,如果债务人没有给付款项,等于该借款合同没有生效。如果债权人没有给付款项,写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出示没有收到款的证据,否则写借条的当事人败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