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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登记处过年放假嘛
释义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处休假的时间遵守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而婚姻登记处的职工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民政局年底工作日可以离婚,假日和法定假日不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无法落实定金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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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