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深圳违停罚款要怎么处理
释义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对我市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停车”)实施分档处罚:
    1、在下列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500元罚款。
    (1)立交、高架桥上(含匝道);
    (2)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路段;
    (3)公安交警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以实际交通标识为准,具体道路请登录市公安交警局主页查询)、施划有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的路段。
    2、在下列道路、路段、部位违法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确不得停放、临时停车的路段;
    (2)小区、单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
    (3)广深高速公路鹤洲收费站南广场、机场南路(含辅道)、空港八道、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部分允许上下人员,即停即走)、空港二道、空港六道、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航站四路,机场六道全段。
    3、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处2000元罚款。
    4、除上述
    一、
    二、三所列情形外,在其它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5、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
    6、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将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二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执行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分档处罚具体执行标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二条、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我市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规停车”)实施分档处罚,现将具体执行标准通告如下:
    一、在下列道路、路段违规停车的,处500元罚款
    (一)立交、高架桥上(含匝道);
    (二)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路段;
    (三)我局依法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施划有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的路段。
    二、在下列道路、路段、部位违规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确不得停放、临时停车的路段;
    (二)小区、单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
    三、因违规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处2000元罚款。
    四、除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外,在其它道路、路段违规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五、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
    六、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我局可以将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七、在依法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规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在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禁停区域违规停放、临时停车,责令立即驶离并依法处罚;对存在下列情形,从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取证查处:
    (一)在高快速路段违规停车;
    (二)在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黄方格、公交站等违规停车;
    (三)未紧靠道路右侧违规停车;
    (四)在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区域路段违规停车;
    (五)违规停车造成排队拥堵或在排队缓行拥堵路段违规停车的;
    (六)在高峰期时段违规停车;
    (七)违规停车其他严重影响交通的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8: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