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并审理与合并审理 |
释义 | 一并审理是指同一个诉讼主体基于同一个事实提出不同的诉讼请求。其不同的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关联性,所以决定一起审理。合并审理是不同的诉讼主体对同一个行政行为提出的诉讼请求,因起诉对象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为了方便,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 一、行政诉讼如何打要满足那些条件 要满足下列条件: 1.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4.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关于行政诉讼官司怎么打,对于诉讼最重要的就是证据,有证据才能更好的把官司打赢,因此,在打行政诉讼官司的时候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同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而且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走,这样才算是合法的,从而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什么是共同诉讼人 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含二人),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1、当事人一方是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诉讼标的相同。所谓相同,是指同一或者同类两种情况。3、诉讼主张一致。所谓一致,是指共同诉讼人之间的诉讼主张之间没有根本冲突或者实质性的差异,并不是指诉讼主张完全相同。4、案件属同一人民法院管辖,并且人民法院决定进行合并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