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开庭前开庭前会议是什么意思?一、庭前会议是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一种会议。二、庭前会议之中,对回避人员、出庭证人的名单予以确定,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从而确定庭审的重点,是庭前会议程序的主要内容。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182条第2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由此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庭前会议程序雏形。 开庭前开庭前会议的前提条件: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2、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3、社会影响重大的。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以上是庭前会议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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