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客户持产权证明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 2、客户申请停止供热的房屋无拖欠热费; 3、客户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 4、热力客户申请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停供和拆除); 5、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 6、停供后不影响其他客户供暖; 7、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