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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局电话通知要求做笔录,不去可以嘛
释义
    法律分析:1、公安机关对你进行询问是依法进行的,但是警察没有强制询问的权力2、你属于被侵害方,但因为你没有报案并且不想追究责任,那么你的身份为证人,作为公民你有作证的义务,但同时你也有拒绝作证的权利3、我国法律中不存在沉默权,但是在公安机关对你进行询问时你有权保持沉默,并可以在询问结束后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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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