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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局发布通知要求做笔录,不去可以吗?
释义
    公安局录口供是依法进行的,犯罪嫌疑人无权拒绝。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案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口供才能作为证据,单凭口供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法律分析
    公安局叫录口供无权拒绝。如果涉嫌犯罪,公安局录口供是依法进行的,犯罪嫌疑人无权拒绝,这是当事人的法律义务。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拓展延伸
    公安局要求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笔录工作,如何应对?
    在面对公安局要求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笔录工作时,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并遵守相关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笔录的重要性和目的,它是搜集证据、记录事件过程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保护自身权益。其次,我们应该提前准备,熟悉笔录的格式和要求,确保准确无误地记录信息。同时,我们要保持专注和客观,避免主观臆断或引导性提问。如果对某些问题不清楚,可以提出合理的疑问并寻求解答。最后,我们要保护个人隐私和权益,如有需要,可以咨询律师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总之,积极参与并正确应对笔录工作,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的平衡。
    结语
    公安局录口供是依法进行的,犯罪嫌疑人无权拒绝,这是当事人的法律义务。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口供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在面对公安局要求参与笔录工作时,我们应积极配合并遵守相关规定,了解笔录的重要性和目的,提前准备并熟悉格式和要求,保持专注和客观,保护个人隐私和权益。正确应对笔录工作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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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3: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