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到 98 天的产假。其中包括了 14 天的病假和生育假前的 15 天调休假。同时,根据国家规定,男职工可以享受 15 天的陪产假。对于工伤产假和流产假,郑州市的政策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如果女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造成了妊娠或者分娩后身体受到了伤害,那么可以享受 30 天的工伤产假;如果女职工因为自身原因流产,那么可以享受 15 天的流产假。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产假均为带薪期间。另外,为了鼓励生育,郑州市还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比如,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抚育津贴等补贴。同时,生育的女职工还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享受 社会保险 的相关优惠政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产假期间的工作安排需与企业协商一致,并以女职工意愿为主。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企业,相关部门将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