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审理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有条件的可以审理经济案件。 人民法院职责: 1、依法审理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委托的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种上诉,依法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设必要的专业审判庭。法官员额较少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综合审判庭或者不设审判庭。 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设综合业务机构。法官员额较少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不设综合业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