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有权寻求律师会见,以了解自己的申诉权。这是保障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即便是在犯罪嫌疑人未被正式起诉前,也必须充分尊重其权利,保障其受到公正待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请求律师的帮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依法代理当事人,有权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拘留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三个小时内让他们通知家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羁押的人民警察应当让他们通知家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并且应当根据他们的要求通知律师会见。” 总结: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寻求律师会见,以了解自己的申诉权,确保受到公正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