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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和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两个用人单位都同意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两家工资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反之如果两家公司不同意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兼职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劳动者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势必会影响到本职工作。如果劳动者因为兼职工作的原因,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新员工入职多长时间签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及时获取劳动报酬的重要凭据。因此不管是作为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劳动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有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知,新员工入职的第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对双方的权益,都会造成一定实质性损害。作为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给劳动者享有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上存在影响,作为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存在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的风险。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该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并务必做到自劳动者入职的第一个月内,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也会承担很多法律风险,例如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3、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6、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实践中出现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很多,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需赔双倍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也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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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