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