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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
释义
    1、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2、《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遇到困难时,他方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尽力给予帮助,以便双方尽可能地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
    1、劳动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2、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要求
    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要求有: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条件: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相对于合同双方,即员工和用人单位所言的。1、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2、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3、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4、劳动者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已经重新就业,或者虽未重新就业,但是已经主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劳动者不接受变更合同的。6、用人单位正在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属于被优先留用对象的。7、在诉讼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体消失的。8、在诉讼期间,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要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要件,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的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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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8: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