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是父母自由权利,做为子女,没有选择权。但是,父母离婚时,如是诉讼离婚的且就抚养权产生争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未成年子女在随父母一方生活过程中,如遭遇虐待、遗弃,可以向另一方或有关组织提出变更抚养的要求,未随子女生活的一方,如认为有变更抚养权的必要,可以主动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