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作废的发票是否可以恢复有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发票管理制度中关于发票补开、重复开和开错后的处理方式。发票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是两种处理方式。如果发票已经被废止,则无法进行取消操作;如果是因为误操作导致的废止,应与购货方联系并请求他们归还发票或建议购货方不要抵扣。 法律分析 如果发票已经被废止,就不能进行取消操作。如果是因为误操作导致的废止,应与购货方联系并请求他们归还发票,或者建议购货方不要抵扣。发票管理制度: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发票联及有关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废票处理。 一、发票能补开么 可以的。普通发票补发的话可以让开具发票的公司拿原件复印一份,到双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补发要把存根联复印,交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 二、一张发票可以重复开吗? 发票不能重复开,但是有两种处理情况:发票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三、发票开错可以重开吗 不可以。但是有两种处理情况:发票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结语 这段话主要介绍了发票管理制度中发票的补开、重复开和作废重开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票已经被废止,则无法进行取消操作;如果是因为误操作导致的废止,应与购货方联系并请求他们归还发票或建议购货方不要抵扣;发票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是两种处理情况。最后提醒读者,发票不能重复开,但是有两种处理情况:发票作废重开或开具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七条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第八十八条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八十九条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第九十条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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