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师产假的基本工资计算如下: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教师请产假手续流程如下: 1、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3、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孕妇请产假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判定性质的属性的资料:结婚证、生育证或者准生证; 2、判定假期时间的资料:所有围绕生育前后的医学证明。包括产检、生育、出生证、终止妊娠和医生休息建议书等; 3、其他可能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 综上所述,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