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托管公司与房东之间签订委托合同,托管公司受委托帮助房东寻找承租人。双方存在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托管公司跑路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房东可以要求托管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托管公司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房东可以行使抗辩权,可以要求托管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