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保财产: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特约保险标的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池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不保财产: 1、土地、矿藏、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公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