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子没有人入住也要缴纳物业费。 只要开发商已经交房,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费,但是长期不入住的可以少交。 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 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 拖欠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