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购房合同丢失后,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如果在预售登记前丢失,只需废除原合同并重新签订;如果已登记但未办理按揭,需在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后再申请注销原合同,重新办理预售登记。 法律分析 如果二手房购房合同丢失,而且在购房合同没有进行预售登记的情况下,只需要废止剩下的合同,并重新与开发商签订一份新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进行了预售登记但还没有开始处理银行按揭的情况下丢失,应该在报纸上刊登废止合同的声明,等到期满后,带着报纸去预售登记机构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然后进行预售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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