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
释义 | 一、工伤职工旧伤复发享受哪些待遇 1、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2、1-4级伤残职工伤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1)伤残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但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5-10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不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律师提示】 ①停工留薪期死亡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②1-4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享受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外的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③5-10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不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4、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规定: (1)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当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 (2)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43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待遇范围包括: 1.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3.配置辅助器具待遇。 【律师提示】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不享受伤残待遇。 二、工伤保险待遇及业务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9、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0、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11、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费用。 (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包括: 1、停工留薪期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后,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被鉴定为5、6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