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发现货物存在非法原因的质量问题时,可以依照约定要求修理、更换、退货或者减少价款,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必要费用和其他损失。如果卖方无法承担,则需按照商品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者先行承担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一条:当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验收,发现货物存在非法原因的质量问题的,可以依照约定要求修理、更换、退货或者减少价款,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必要费用和其他损失。卖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和其他损失,但是卖方能够证明自己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该质量问题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应当为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承担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属于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由销售者代为向生产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是关于货物买卖合同中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维修、保养由谁承担责任的法律分析和依据,仅供参考。当你遇到该情况时,请及时与相关方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