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首先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村委会进行办理,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后,填写相关表格;2、申请人需带上个人的资料以及之前填好的表格,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查看档案后进行签字盖章;3、到镇上的综治办办理下一步程序;4、到县政府的综治办办理最后的程序。法律依据《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三条 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公证机构依法办理此项业务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进行审查复核时,出具证明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