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央行票据与金融市场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具有根本的区别:各发债主体发行的债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即增加可用资金;而中央银行发行的央行票据是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一项货币政策工具,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商业银行在支付认购央行票据的款项后,其直接结果就是可贷资金量的减少。 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 专项央行票据是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优惠政策。国家发行票据,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和挂账亏损,不要用钱买,目的是要扶持农村信用社减轻包袱。 如果票据能顺利兑付,信用社会得到国家的专项扶持资金,并将不良资产和挂账亏损置换成功。实际就是国家用钱买掉了改革好的信用社的不良资产等。这才是专项票据,所谓花钱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