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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释义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并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购,因此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就意味着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般不能单独减免。但是如果纳税人确有困难需要单独减免的,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照顾。
    减少或免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税负的优待规定。城建税以“三税”的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一般不规定减免税,但对下列情况可免征城建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流转税,免征城建税;
    (2)从1994年起,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
    (3)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
    需特别
    1、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建税;
    2、“三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不退还城建税。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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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