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南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可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命题、审题和主观试题阅卷等具体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南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的办理流程 1、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选择考试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打印报名表 2、系统核验材料,并给出核验结果。(即时办结) 3、再次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三、南宁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办理的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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