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讯问被告人时需了解的案情要点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庭审理提纲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的分工; (二)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的重点和认定案件性质的要点; (三)讯问被告人时需了解的案情要点; (四)出庭的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侦查人员的名单; (五)控辩双方申请当庭出示的证据的目录; (六)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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