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后原自留山自留地怎么处理 |
释义 | 不是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 1当事人户口迁出本集体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应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31条的规定来确定; 2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原则上来说当事人户口迁出后原籍的宅基地原集体是会收回的; 3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