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由原辅包登记人在登记平台上登记,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时与平台登记资料进行关联;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平台登记的原辅包,也可在药品制剂注册申请时,由药品制剂注册申请人一并提供原辅包研究资料。药品广告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药品广告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刊登、播放、散发和张贴。 第四十三条 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理药品广告 , 必须提供生产该药品的国家(地区)批准的证明文件、药品说明书和有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 、 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