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医疗事故在进行技术鉴定前,存在以下情形的,则医学会受到鉴定申请后会不予受理: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涉及多个主体,其中一个主体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或法院已经作出判决的。 4、当事人依据起诉的。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