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如下:
 1、医患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已经有医疗机构受理的;
 3、该事件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5、未取得行医资质造成医疗事故的;
 6、相关医疗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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