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产品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血液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 一、医疗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并不是说对医疗产品缺陷的产生生产者和销售者没有过错,因为医疗产品存在缺陷本身就是一种过错。在现代社会对医疗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具体、详细的情况下,如果医疗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则医疗产品的生产者就具有过错,除非是现有的科学技术无法发现。 确定医疗产品侵权责任是无过失责任,其立意是确定这种侵权责任不考察过错,无论其有没有过错,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医疗产品具有缺陷,即构成侵权责任。这样,受害人不必证明医疗产品生产者的过错,因而也就减轻了权利人的诉讼负担,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二、医疗产品责任案件性质 近年来,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纠纷不断发生。在这类侵权纠纷的适用法律中,最大的难点在于不知道这类案件的性质是什么,究竟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还是产品责任纠纷?如果这种纠纷案件的性质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似乎应当是过错责任,而不是无过失责任;如果是产品责任纠纷,就应当是无过失责任,不论医疗产品的使用者即医疗机构以及生产者、销售者是否有过失,都应当按照无过失责任的要求承担责任。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先生认为,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既是医疗损害责任,也是产品责任,是兼有两种性质的侵权行为类型,是医疗损害责任中的一个基本类型。由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具有产品责任性质,应当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以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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