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自修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会怎样 |
释义 | 私自修改食品的生产日期涉嫌违法行法行为。 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经营者擅自擦去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即构成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违法行为,对此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1、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2、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3、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 4、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 5、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6、使用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 7、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综上所述,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商家更应该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 【法律依据】: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食品标识违法行为: (一)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三)伪造、冒用、变造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 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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