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有效么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有效么 是有效的,用人单位没有续签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续订合同属于订立劳动合同中的一种形式,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是对出现劳动合同到期但劳资双方未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后,判定双方在事实劳动关系中所应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向解除劳动关系时,在未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变更的情况下,视为双方按照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原条件”包括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劳动纪律、劳动条件等内容,但不包括原劳动合同期限。 二、未续签劳动合同视为自动续签吗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续签的视为自动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一定有补偿金吗? 。 (一)劳动合同期满,非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未能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廖某和公司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2015年2月25日期满。由于双方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向廖某提供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文本,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除了期限类型作了变更外,其他内容没有任何变化,符合法律规定的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廖某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双方劳动关系系非公司方原因导致的,公司无需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廖某提出因劳动合同地点没有具体明确而拒绝续签劳动合同,但该理由并不构成公司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因为此前的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约定的也是上海,因此廖某的请求缺乏依据。 (二)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需要对变更工作地点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包含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合同法》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有工作地点的内容,载明工作地点为上海,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廖某则认为该工作地点的约定不明确,应该需要更加具体,在工作地点的约定上存有争议,但不能将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理由归责于公司。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不明确,可以重新协商。假如公司要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仍需要与廖某协商,公司需要对变更工作地点等劳动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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