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妻子知道丈夫有病后要离婚,法律是怎样处理这种事的? |
释义 | 婚姻法规定离婚自由,同时也规定了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婚前一方隐瞒病史,婚后不久另一方发现因此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准许离婚。如果结婚很多年了,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家庭和睦,但一方突然患病,另一方提出离婚,这是有悖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的,法院不会裁决离婚。 那么什么情况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明知患精神病而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五、登记结婚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六、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无悔改无和好可能的。 七、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八、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九、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 综上所述,如果结婚前一方隐瞒疾病可以请求撤销,但是婚姻存续期间生病是不能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的。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您明白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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