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右转和左转的,一般由左转的先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