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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释义
    子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有:
    1、探望权的主体,指已离婚的父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2、探望权的行使,是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者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3、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有效离婚判决的行为;
    4、探望方式,法院判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
    5、探望时间,法院判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权的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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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0: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