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法定诉讼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是民事实体法规定的亲权和监护权,因此,法定代理权的取得与监护权的取得同步。 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1.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4.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二、委托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1,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诉讼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检察机关或者法院为为无法定代理人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派的辩护人员。 2,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 三、诉讼代理人条件分为以下几点: 1、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条件; 2、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