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福利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分配的时间。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分配或婚前取得并在婚后约定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约定为个人所有,则个人应自行清偿债务。 法律分析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福利房是否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福利房分配的时间。 2、如果福利房是在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分配取得的,或者是婚前取得,但在婚后双方协商约定为双方所共有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任何一方所负有的债务都应以夫妻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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