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法律怎样规定孩子探视权 |
释义 |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法律规定如下: 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跟另一方约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另一方应当协助其行使探望权。 2、若一方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中止其行使探望权。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再恢复其探望权。 (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还存在,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二、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和探望权是一回事吗 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和探望权是一回事,没有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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