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关系中,房屋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还包括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等。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除非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否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法律分析 一、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有哪些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四)知识产权的收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4、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6、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结语 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还包括双方婚姻期间所得的各类财产,如继承、赠与、知识产权收益等。然而,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此外,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以及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情况也有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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