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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隐瞒整容是否构成欺诈
释义
    不构成欺诈。婚姻中的欺骗行为,是指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采用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者歪曲、掩盖真实情况等欺骗手段,致使另一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认识,缔结或解除婚姻关系。每个人(包括妻子、丈夫)都有自己的隐私,并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这就是隐私权。我们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都具有决定权,这是一种基本的人格权利。
    一、夫妻之间查看工资单属于侵犯隐私吗
    隐私是指不愿让他人知道自己的个人生活的秘密,我国公民依法享有不愿公开或不愿让他人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秘密的权利。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2、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3、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所以,工资单对于个人而言,属于隐私,有权不让他人查看。
    但是,如果双方夫妻双方没有就工资作出明确约定,则工资单在夫妻双方之间不属于隐私,可以互相查看;如果约定工资属于个人所有,那工资条就可以作为隐私不告诉配偶,而配偶也不能不经过对方同意私自查看对方工资单。
    二、非法搜查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所谓搜查,是指搜索检查,既包括对他人身体的搜查,如摸索、掏翻等,又包括对他人住宅的搜查,如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姓名、住址、肖像、私人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不被公开的权利;(2)储蓄或者其他财产状况,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和公开;(3)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刺探和公开;(4)档案材料应在合理范围内使用;(5)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6)个人生活不受监视或骚扰;(7)通信、日记或其他私人文件不得刺探和公开;(8)夫妻合法的性生活不受非法干扰、调查和公开,婚外性关系非关系社会利益,不得任意公开;(9)不愿让他人知道的有关经历和纯属个人私事,非有正当理由不得予以公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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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0: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