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想再婚前夫不给户口本,怎么再领结婚证 |
释义 | 女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即可获得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户口变动需要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如果男方不出具户口本配合办理,女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就可以办理一本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前夫不给户口本的情况,成功领取结婚证? 如果前夫不给户口本,而您希望成功领取结婚证,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应对这种情况。首先,与前夫进行沟通,尽量理性地解释您的需求,并寻求他的合作。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规定和途径。根据当地法律,您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以替代户口本。这些文件可能包括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离婚证书等。与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了解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准备申请结婚证时,确保提供完整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申请。如果遇到困难,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相关部门投诉。坚持合法权益,寻求专业帮助,您有望成功领取结婚证。记住,法律是保护您权益的工具,合理行使您的权益是您应对这种情况的关键。 结语 如果男方不出具户口本配合办理,女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就可以办理一本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扩展延伸:如果前夫不给户口本,而您希望成功领取结婚证,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应对这种情况。记住,法律是保护您权益的工具,合理行使您的权益是您应对这种情况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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